1、为加强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新建改建工程的室内设计和室外装饰设计。
3、室内、外装饰设计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和施工图 设计阶段。
4、室内、外装饰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 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5、设计前要了解与室内、外装饰设计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设计要求,作必要的调查研究,收集所需资料。